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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 :罚5万!松江区查处新法实施后首例非法医美行为
6月8日,接社会举报后,区卫监督所监督员立即前往泗泾镇某居民区住宅楼进行调查。经过排查,监督员查见非法行医人徐某居住的房屋西侧一房间内摆放美容床一张,除了大量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和氯化钠注射液、带线缝合针、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等药品,冰箱内还存储着10瓶“爱力根”保妥适干粉注射剂(肉毒素)。尽管如此,面对监督员的询问,徐某仍然否认在家中开设医疗美容场所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事实。
经过进一步查询,监督员在其手机微信账单内查见了两笔交易额均为2500元的微信转账记录,结合涉及注射肉毒素的聊天内容,徐某难以自圆其说,最终承认自今年3月起在家中开设医疗美容场所、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违法行为。徐某交代,至今共接两单,均为亲戚朋友介绍的“生意”,获取非法收入5000元。
据了解,徐某曾经营过美容店,自知医疗美容应在具备相应设施、设备和医疗卫生人员的正规医疗机构中开展,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执业活动属于违法行为。知法犯法的情况下,仍然铤而走险将医疗美容场所设置在自己家中,通过微信推送招揽“生意”。依据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法》,监督员对徐某处以了5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5000元及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处罚决定书时送达时,徐某表示今后决不会再从事非法医疗美容活动。
记者从区卫监所了解到,《基本医疗卫生法》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该法在保障公众依法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同时,对各类损害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了惩治力度,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早在1994年9月1日,我国便开始实施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非法医疗美容行为也有相应的惩处,但处罚力度相对较轻,依据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原则,该行政法规在查处非法行医时已不再适用。
而今,新的《基本医疗卫生法》实施后,相关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违法所得5至20倍的罚款,违法成本较之过去翻了3倍。本案中的徐某,因其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按按一万元计算,至少罚款5万。
区卫监所表示,打击非法行医决不手软,今后将依照新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市民健康权益,维护医疗市场合法秩序。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让非法行医无处藏身。(文字:王梅)
北京昌平:新法实施后查处首例非法行医
2020年6月15日,昌平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接到市民投诉举报,反映昌平区某村有场所涉嫌开展无证行医诊疗活动后,我所监督执法人员迅速出击,联合镇政府、属地派出所等部门相关人员赶往现场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外未悬挂任何标识牌匾,屋内发现血压计1台,已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10公斤,药品75公斤;经查该场所坐诊“医生”为杨某,当事人未能出示任何行医资质,该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法人员依法取缔了此处非法行医窝点,并对当事人予以立案处罚。这是自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后,昌平卫生健康监督所依据新法查处的首起无证行医案件。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非法行医行为极易造成疫情的隐瞒、扩散和蔓延,成为助推疫情传播的幕后“黑手”。昌平卫生健康监督所郑重提醒各位市民,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呼吁全社会参与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积极举报非法行医线索。坚持做到发现一户打击一户。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为群众提供安全、健康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北京市昌平卫生健康监督所)
天津市:街头无证无照小诊所的日子难过了。
连日来,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既往查处的无证行医点进行现场复查。6月15日15点40分,记者随同采访。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以前在凤园里小区查获过无证行医案件,当时没收了当事人周某的治疗椅等医疗器械。“咱今天再到那里去看看。”
来到凤园里8号楼,在一楼最外侧有一个敞开的小门,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就这,看着像开门了。”随后,执法人员打开记录仪,撩帘进入,周某看到执法人员,立刻从椅子上站起,神色紧张。屋子墙面贴有白色瓷砖已经很破旧了,瓷砖上张贴有各种牙齿的宣传页,门口摆放两张桌子,上面有不少做牙模的印模粉。桌子旁边就是一个满是油污的灶台。
此时,执法人员进入里屋,发现了一张治疗椅,上面摆放着各类药品器械,屋内墙面墙皮脱落,角落里放着拆卸下来“牙科门诊”牌匾。周某看此情景,忙说:“4月份回津,还没干呢。”经过执法人员详细检查发现,虽然周某多次强调没有“行医”,但在一些记录本上,却发现了去年9月至2020年1月的诊疗相关记录。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周某言辞闪烁,答非所问,现场也未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等资质材料。
“按照法规,你的行为已经涉嫌无证行医,最低罚款5万元。”执法人员现场对周某进行了法律宣讲,初步认定他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属地卫生监督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据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医疗市场处负责人介绍说,自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施行以来,全市查获无证行医21件,移送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2件。依据法律规定,即日起无证行医将面临最低5万元罚款处罚。欢迎社会公众拨打88908890举报无证行医行为。(记者 赵煜 )
光明网:父母迷信偏方,推拿师非法行医,被烫伤3岁幼儿不治身亡
3岁幼儿被烫伤奄奄一息,父母迷信偏方?推拿师非法行医?最终酿成一场悲剧!
【案情回顾】
“名震”山村的“神医”
被告人林某某是大田某村村民,年轻时林某某学会了制作烫伤药水的偏方,平日里自己若有一点烫伤,就用自制药水涂抹,也就好了。
因为有效果,村民们听说了以后,只要有烫伤,就会来找林某某治疗,林某某的“医术”就在村内广为流传,烫伤找林某某,成为大家约定俗成的习惯。即便林某某已经离开村庄到三明市区从事推拿师职业,大家还是依旧认为,只要有烫伤,就找林某某治疗。
男孩坐入热水被烫伤
然而,这种“医术”并不专业,终有“露馅儿”的一天。
2019年1月31日18时许,年仅3岁的男孩林某涛正在奶奶家中玩耍,奶奶倒了一盆热水放在地上准备一会使用。林某涛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们嬉闹间,竟一屁股坐进了滚烫的热水中,半个身子的皮肤都烫红了,林某涛也因疼痛哭闹不止。林某涛的母亲、奶奶都慌了神,不知道如何处理。这时,有家人说,林某某治疗烫伤很有本事,不如找他试试。
于是,林某涛的家人随即联系了林某某,马上从大田县赶往三明市区找林某某看伤情。
“治疗”后死亡
当晚21时许,林某涛一行人到了被告人林某某位于三明市梅列区的工作场所,林某某见孩子腹部两侧、生殖器、手臂内侧均被烫伤,背部亦全部被烫伤脱皮,且生殖器已起泡,便叫孩子的家人去买纱布和棉花,准备把自制药水倒在纱布和棉花上,敷药给孩子治疗。之后,林某某发现烫伤面积太大不好包扎,于是就用棉花沾自制药水给林某涛涂抹,整个过程约1个小时。期间林某涛均没有哭闹。一个多小时后,林某某为男孩林某涛再次涂了一遍药水。后林某某感觉孩子状态比较平稳,交待孩子家人观察情况即可。次日凌晨2时许,林某某便回家休息。
谁成想,次日凌晨3时许,孩子的父亲发现儿子林某涛没有呼吸后将其送医治疗,一个多小时候后,林某涛在医院经抢救无效被宣告死亡。
事后经鉴定,被害人林某涛属于幼儿,二度烫伤面积达50%,烫伤后血循环障碍、低血容量性休克,是死亡主要因素,林某某在死者就医后使用自己配制的药物进行治疗,未及时送医,延误抢救时间,是造成林某涛死亡的次要因素。
非法行医被判刑!
2020年6月9日,梅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林某某明知自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幼儿林某涛用自制药水治疗烫伤,虽然被告人林某某用自制药水治疗不是造成林某涛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但被告人林某某发现林某涛腹部、生殖器、背部多处被烫伤,且部分脱皮、起泡,烫伤面积大的情况下,仍轻易简单地用自制药水治疗并留店观察,未建议及时送医院就医,延误抢救时间,且经鉴定,被告人林某某的行为是造成林某涛死亡的次要原因,故综合整个案件情况,可以认定为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被告人林某某有自首,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最终判处被告人林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